2020苏E苏州汽车报废补贴_苏州车辆报废流程及手续
苏州市商务局近日发布了老旧汽车报废的补贴新标准:统一按照4000元/辆标准给予补助。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第一、第二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国一国二)的微、小型汽油车。
享受政府补助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机动车在本市登记注册;
2、机动车于2018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拆解,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3、车辆提前报废的,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上且不满行驶里程参考值,同时非因自然报废或者交通事故导致直接报废。 财政供养单位的老旧机动车淘汰不予补助。
已享受其他机动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车辆,不再补助。
在2018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内,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以上的微、小型汽油车自愿提前淘汰的,同样按照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补贴标准:统一按照4000元/辆标准给予补助,异地报废电话:15618592256
1、车辆拆解注销
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以下简称车主)向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网点交售时,应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移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2、申请办理补助
车主携带以下材料,到补助申请受理窗口办理补助申请:
①《苏州市高排放机动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请表》一式二份(可在受理窗口领取);
②《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原件;
③《机动车注销证明》复印件,查验原件;
④车主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查验原件(个人车主提供居民身份证,单位车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注册备案机构发放的注册备案证照);
⑤车主银行账户材料复印件,查验原件(个人车主提供本人银行账户,单位车主提供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许可证》,具体要求由各地自行确定);
⑥单位车辆需提供《非财政供养单位车辆承诺书》(可在受理窗口领取);
⑦补助申请手续由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证明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3、审核发放补助
各地环保、公安、财政、商务等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联合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车辆,由各地政府指定业务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补助资金支付手续,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车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