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营业性客车沪牌额度有效期相关事项重要提示
发布时间:2020-02-04 11:22:00 点击:
您若持有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证明,请关注此证明有效期,并及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如需了解有效期时限可通过以下链接地址(http://222.66.64.161:8080/edcx/)查询核实;也可通过电话51528075,51528076进行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九点至十一点半,下午一点半至四点半,国定节假日除外。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客车额度证明有效期
根据《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拍卖规定》)等有关规定,个人和单位通过参加拍卖取得的新增客车额度证明或者向公安机关车管部门申请办理车辆注销、转移、失窃等手续取得的在用客车额度证明材料有效期均为一年。有效期内,持有人可以凭该额度证明办理机动车登记相关手续。若超过有效期,持有人不能再以此办理机动车登记相关手续。其中新增客车额度证明有效期以证明上载明的日期为准,在用客车额度证明有效期从取得之日(以业务办结时间为准)起算。
二、客车额度委托拍卖期限
持有人可以在超过有效期后两年内,将客车额度委托有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拍卖。持有人在前述期限内仍未委托拍卖的,不再享有委托拍卖的权利。
上述有效期以及委托拍卖期限届满之日恰逢法定节假日以及双休日的,可以顺延至节假日以及双休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提出办理申请。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客车额度证明即不能办理机动车登记相关手续,或者不再享有委托拍卖权利。
特别提示
《拍卖规定》于2016年7月19日起施行,在《拍卖规定》施行前取得的新增和在用客车额度证明,有效期统一计算一年至2017年7月19日。若超过上述有效期时限,请在2019年7月19日(含当日)前办理委托拍卖。如延期电话:15618592256